2008/12/14

Ten thousand hours 一萬小時定律




近日威廉購買了這本有聲書, 於是我便開始"聆聽"暢銷作家Malcolm Gladwell的新作 - [Outliers : The story of success]。 其中一點「一萬小時定律」令我與一些朋友引起討論, 當我們提及"努力", "勤力", 究竟有何標準呢?  看過作者的討論後, 有點無奈, 我想除了吃飯睡覺, 我找不到另外一項我有練習過一萬小時的技術啊!  但是當我與聲樂老師討論時, 她還認為一萬小時已經算少!  幸好她未有發現我跟她學習已有七年, 就連一千小時也未達標呢!  不知如果學習只想怡情養性, 樂在其中, 可不可以改為「一千小時」呢? 


書中有兩項討論都值得我們(尤其家長們)思考的:

一、寧為雞首,不為牛後:作者在書中舉出一些現象,譬如,曲棍球是加拿大的國技,奇怪的是,史上最強的加拿大曲棍球員似乎都是1、2、3月出生的,原來,曲棍球比賽從小「分班」的方式是依出生年份,同一年出生的就在一起比賽,因此,一月一日就是班上最年老的,十二月三十一日就是班上最年輕的,年老的雖然只老了幾個月,他們的力量強一點點、身高高一點點、智慧多一點點,讓他們一路下來較容易當「小明星球員」,自信心有了,之後也順了。這點亦被經濟學家認同,他們早就發現,在年尾出生的小朋友比較無法進入好大學,也和這種分班方式有關。這也帶給父母一個啟示,有些父母很急著讓孩子小小年紀就送去上學、跳級,蓋兄認為,除非保證孩子真的天生智商180,不然早讀、早學反而容易毀了他前途,請三思。


二、「一萬小時定律」:每一個成功的人,都是努力了十年而來。這十年間每天他都練習3小時,3 x 365 x 10,一萬個小時之後才會成功。他舉例,鋼琴家許多都是5歲彈琴,到了15歲就已經和別人不同;小網球選手都是6歲開始訓練,到了16歲就已經和別人不同。這點我也很贊同,除了天份外, 這一萬小時真的不可少啊。 只是想學的東西那麼多, 人生苦短, 你又願意為哪一項負出這一萬個小時呢!


(Source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8/11/18/11493-2360189.htm)

1 則留言:

  1. 一萬小時本來就是老生常談,但大多數人用一億小時也做不成霍金。只是路過此處,有感而發
    [版主回覆12/24/2008 09:36:00]對呀! 一萬小時只能令你成為一個出色的工匠.  成為霍金, 除了這一萬小時, 還需要天資, 天時地利人和無一不可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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